手机实名制呼之欲出 是否成散落一地的鸡毛

手机实名制国家政策推进层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等待国务院审批。 至此,距信息产业部首次提出手机实名制概念已过3年。
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
虽手机实名制实现后客观有利于防止手机诈骗,但个人隐私层面能否得到妥善保护仍备受业界质疑。上海大头信息公司总经理杨明对此评论表示,手机实名制实现后,主要优势有二:一是可清理行业垃圾短信;二是避免非法人身攻击,让言论更负责任。
但杨明同时认为,手机实名制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手机实名制客观会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逾八成居民支持
根据调查,八成多的居民支持实行手机实名制,但也有约半数的居民担心实名制带来的隐私安全问题。问卷调查显示,八成多的居民支持实行手机实名制,六成以上的居民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是有利的,能够有效遏制诈骗、色情等垃圾短信,81.9%的居民认为严格规范和明晰电信服务商的义务和责任是打击违法短信行为的有效办法。
运营商既爱又恨
对于运营商来说,推行实名制在短期内的确很难看到什么收益,相反,实施实名制需要应对用户离网、系统改造、营销模式改造等问题则令其有些头疼。运营商对于推进手机实名制实施并不积极也有自己的考虑。
不过,如果将手机实名制的实施与“携号转套餐”等政策联系在一起,实施手机实名制的意义就远不是打击手机诈骗所能概括的,其对于电信业有效竞争格局的建立或许将起到更大和更为深远的作用。
手机实名制会成散落一地的鸡毛吗
屈指一算,从模拟时代到GSM时代,从GSM时代到2.5G时代,再到目前已进入的3G时代,移动电话(手机)已在中国走过了20多年。20多年来,移动电话也由最初“象征”主人的富有,甚至尊贵,逐步被普及而平民化。于是,目前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中国是移动电话使用的世界大国,甚至强国。当然,也正是因为移动电话具有了一定的应用“历史”,以及其普及性之广,所以随之而来也陆续出现了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骚扰,甚至诈骗等等。而在追踪其“做奸犯科”者时,却是查无此人,或者无从查起。
因此,对移动电话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这就不只是一个“可以有”的问题了,而是众望所归或势在必行之举。但是,现在提议对移动电话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虽然不敢说地球人也会笑,但是至少国人会笑。因为,这不是一个“哆啰啰明天就垒窝”,或者“亡羊补牢”的问题。啥叫实名登记制度?这或许是一个连稍微懂事的孩子也知道的做法。那就是用本人的身份证资料去注册或登记。我们的“汤委员”对移动电话,其“高声疾呼”的就是用这个方式而为之。
然而,蓦然回首,办理移动电话的通讯业务一开始就是在实行实名登记的。而且,在其最初的时代,这个做法还相当的严格。因为,那时仅有一张自己的身份证而非本地人的话,如果要想去登记办理移动通讯业务,这还是一种“痴心妄想”而会被拒绝的。哪怕是愿意给再多的钱也会“徒劳而返”。于是,其还会被要求用本地人的身份证或固定电话来担保,更有甚者,本人身份证、本地人身份证及其固定电话担保,三者中一个也不能少。所以,于移动电话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是移动通讯业务在中国一开始出现就“孪生”而有的了。
当然,移动通讯公司的这一做法,其“初衷”并非是在为客户的利益等保障方面上着想而为的。因为,其只是在保一己的私利。他们主要的目的是怕客户欠费,而无法找到“债主”而进行讨要。想当初,如果谁要是拖欠话费太久,其还会收到内容中有将给你“发律师函”的催款通知书,如果是外地人的话还会“殃及”担保人。所以,办理移动通讯业务进行实名登记的办法,其于移动通讯公司的利益很重要,于是一开始就有,并直到现在也一直有。而且,那张以用户身份证资料与移动通讯公司所签的协议,尽管有许多的霸王条款,但还是很“权威”很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虽然早有并一直有对移动电话进行实名登记的做法,但是如今却为什么在一些时候无法“顺藤摸瓜”地找到一些用户呢?对于这个问题,不知是移动通讯公司通过20多年的兴旺经营而赚足赚够了钞票,于是不再在乎用户的区区欠费之缘故?因为,他们中的一些已在“世界500强”之列了,并且排名的位置还颇为差强人意。或者,还是移动通讯公司有了对付用户欠费的高招之缘故?比如先预存话费再使用,用完如果不续缴话费就停机。抑或,移动通讯公司因出现多家经营而竞争激烈的缘故?因为目前有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多家公司经营着移动通讯业务。等等。于是,他们对移动电话的实名登记办法就形同虚设而松懈了吗?
对此,事实上就是“松懈”了。如今,我们去办理移动通讯业务就能找到这个问题答案。走在大街小巷上,能办理移动通讯业务的店面简直是比比皆是而随处可见。当然,这是好事。因为,这给用户带来了诸多的方便。当我们在办理移动通讯业务时,那个要以身份资料签定协议的“规矩”虽然一如既往而没有变。但是,营业人员现在几乎不再对照着身份证而对用户进行“正名验身”了。于是,只管用户在协议书上填写,甚至只要上面有字或填完上面的空格便行就可。然后,填写完并缴了该缴的钱,于是立即给卡就可使用。
如此而来,用户在协议书上填写的是不是自己的身份资料,或者填写的资料是否全部真实?这就难以有个保证了。于是,这就让一些不法分子放肆地钻了许多的空子。所以,其如果骚扰你,那是没“商量”的,如果诈骗你,那也更是没“商量”的。因为,按所填资料上的内容找到了张三,其却不是当初来办理业务的李四,或者根本就是查无此人,抑或无处可查。这就让即使深受其害者,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而“做奸犯科”者却在一边摇脚偷笑,有的近在咫尺,有的远在天涯。于是,让他们在违法犯罪的“江湖”里,“尽情”逍遥笑傲。
     
因此,尽管于移动电话早已有并一直有着实名登记的做法,但还是在一些时候出现了无法追踪到人的问题。其归根结底是移动通讯公司在执行上出了问题。虽然,目前暂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要求其要真实而为。但是,用户与其所签的那份“协议”却是牵涉于法律的。于是,从某种程度或意义上,移动通讯公司本着对法律的尊重,也该有让这份“协议”尽可能地具有一定真实性的义务。当然,对此如果要立法,强制要求移动通讯公司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虽然势在必行,但更为关键的是应对其因不实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予以负责。否则,其仍然会是无动于衷而效果不大,甚至没有任何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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